簡述商周青銅器上龍紋原型的區域性特征與文化意義..
論文關鍵詞:青銅器 龍紋 揚子鱷 四靈觀念
論文摘要:考古與文獻可以證實,商周青銅器上的龍紋飾是對中原地區上古文化的繼承與發展,體現著鮮明的區域性特征。生物進化與歷史地理的研究成果,又為商周青銅器上龍紋飾的生物原型是中華揚子鱷,提供了有力的證據。于此基礎上討論龍紋飾的文化意義,實應導源于上古四靈觀念的形成。四靈作為類屬之長,是各類現實動物的代表,也是人類食物的重要來源,而此正是四靈紋飾與青銅食器建立關系的根源所在。
龍紋是青銅禮器上重要的裝飾,主要分為具象的龍紋與抽象的夔龍紋兩個類型。商周青銅器上常見的平面龍紋及其立體造型,多為昂首狀,前額雙角十分發達,雖未如后世之龍長身多足,也沒有細致刻畫指爪,僅以側面圖所示的兩足表現前后兩對龍足,軀體不長,卷尾上翹。商代中期以后,具象龍紋的姿態愈加豐富,有爬行龍紋、卷體龍紋、交體龍紋、雙體龍紋、兩頭龍紋等。此處例舉的五種龍紋構圖方式,沿用了馬承源先生主編的《中國青銅器》一書的紋飾定名。關于龍紋的不同姿態,該書相關章節已有較為詳細的描述,本文不再贅言。夔龍紋則是具象龍紋的抽象化變體,以簡明流暢的細長線條表現龍的身軀,角、足皆不明顯,上翹的尾部也僅以稍微上揚的線條意會,狹長的夔龍紋帶較為常見。由古器圖錄與實物遺存可證,商周時代龍的形象已經形成并固定化,是后世龍的雛形。然而,青銅禮器上的龍紋飾是成熟的形式,并不是龍形象的原型。
一、龍紋原型的區域性特點分析
考古學家考察龍的原型是具有客觀標準的,其文獻依據即是甲骨文的象形文字。刻劃于龜甲獸骨上的甲骨文,是以固定語法結構敘事達意的成熟文字體系,是迄今可見的最早的漢字。甲骨文以描摹事物使觀者領會其意,然而對同一事物的簡筆描繪畢竟存在差異。因此,同一個文字存在多種寫法的現象屢見不鮮,但諸多寫法都極力凸顯事物最主要的本質特征以便象形達意。金文則是對甲骨文的直接繼承與發展。也許是由于鑄刻載體不易保存,也許早期的表意符號已見于世,卻始終未被認知等諸多頗具可能性的原因,迄今未見早于甲骨文的文字記錄,但無論是甲骨文與金文的“成熟”,還是商周禮器紋飾的“成熟”,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是歷經了漫長歲月逐步演進的結果。因此,甲骨文不可能是華夏人類最初使用的交流符號,而青銅禮器上的紋飾亦非事物的原初形態,但甲骨文與吉金紋飾具有共同的特點就是象形會意。甲骨文的“龍”字與青銅器的龍紋鑄刻于同一時期,都要表達同一事物,因此二者存在必然的聯系。甲骨文“龍”字的多種變體,無一例外地以流暢的曲線表達龍可以靈活運動的身軀,并都著力表現上翹的卷尾,而此兩點與青銅器上鑄刻的龍紋及夔龍紋的特征完全吻合。
關于龍原型的探討可謂諸說雜陳,目前已知的假說有二十余種之多,都為研究龍的原型及其文化意義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其實這些假說無所謂對與錯,也沒有必要追求統一的結論,因為提出各種假說的依據是不同的,體現出鮮明的區域性特征。其一,所認定為龍原型的出土實物源出于不同的地域。在廣袤的中華領土上,追溯人類文明的足印多可尋見史前時期的龍遺跡,比如,在遼寧省阜新縣查海遺址發現了用紅褐色碎石堆塑的巨龍,內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村發現了豬首蛇身的C形玉龍,河南濮陽西水坡遺址45號墓發現了蚌塑龍,湖北黃梅焦墩遺址發現了河卵石擺塑的龍,浙江余杭反山墓地發現了雕龍白玉圓牌等。其二,不同區域發現的史前龍遺跡屬于不同的文化類型,仍以上述實例為證:東北地區的碎石塑龍屬于距今約八千年的興隆洼文化時期,C形玉龍屬于距今約五千年的紅山文化時期,黃河流域的蚌塑龍屬于距今約六千四百多年的仰韶文化時期,長江流域的河卵石塑龍屬于距今五六千年的屈家嶺——石家河文化時期,雕龍白玉圓牌屬于距今約五千年的良渚文化時期等。龍在每種文化類型中的形象不盡相同,卻都體現著彼時彼地的文化特點。因此,龍形象的多元性是由多種因素共同決定的。其三,各種龍原型的假說所依據的地域文獻(含傳說)差異頗為懸殊,本文不再逐一列舉。龍的形態在文化增值過程中,演繹的色彩愈加濃重,以至形成了現代世俗經常使用的龍形象。當前民間最為流行的觀點,也是常見于外事宣傳中的一種說法,即龍是綜合了鹿角、駱首、兔眼、牛耳、蛇身、蜃腹、魚鱗、鷹爪、虎掌的特征而具有超凡威力的神物,并使之人格化,視之為中華民族品格與精神的象征。
如今常見的“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之說,是在龍的形象與文化內涵已然豐富的基礎上形成的觀點,是后起之說,與原始社會“氏族圖騰”的概念,無論內涵還是外延,皆所指殊異。此說旨在強化民族凝聚力,延續并強調圖騰作為“精神象征與集體崇拜”的意義而已,二者不可等同視之。從另一個角度審視這種現象,也反映了龍文化在現代的嬗變。至于夏部族的圖騰非龍的觀點,已為學者所證實,本文不再贅述。由此觀之,龍雖然具有作為原始氏族圖騰物象的可能性,卻并非作為上古華夏民族集體共同尊崇的圖騰形象。不同歷史時期,龍形象的多元性是由地域文化的諸多差異共同造就的。因此,對龍紋飾的研究必須進行區域性的個案研究。某一區域的龍紋飾特征及其文化意義并不適用于其他地區,不具有普適性。厘清上述問題,為進一步研究商周青銅器上的龍紋飾奠定了基礎。
二、商周青銅器上龍紋飾原型的考古學佐證
商人屢遷,致使歷史上對各時期商王都的所在地莫衷一是,僅以盤庚遷殷(今河南安陽西北小屯一帶)與帝辛(紂)都沫(今河南淇縣)最無爭議。盡管如此,經目前可見的史料與考古研究證實,商代王都的地理位置皆在今河南、河北境內。先周文王遷都于豐(今陜西西安灃水西),西周武王建都鎬京于灃水之東,周公攝政時期營建陪都洛邑(今河南洛陽),平王東遷于此,之后歷史進入了諸侯爭霸的東周時期。雖然很難考證夏、商、周三代確切的疆域四至,但可以肯定先民的活動范圍以及政治中心選址主要集中于黃河中下游地區,已經發現的上古文化遺存與古文獻相吻合,并相互印證。
商周青銅器上鑄刻的具象龍紋飾與河南濮陽西水坡遺址45號墓出土的蚌塑龍形態頗多相似,應屬于同一體系,體現著與中原仰韶文化的傳承關系。而大汶口文化與龍山文化中亦見龍紋飾,尤其是山西省襄汾縣陶寺遺址出土的盤龍紋陶盤,是中原龍山文化的陶器代表器之一。盤內壁飾以口銜麥穗的蜷體蟠龍,以朱紅與墨黑交替的色塊表現龍身的鱗片,此種龍體狹長的造型堪為商周青銅器上抽象夔龍紋構圖的遠源。由上述實例證明,中原地區的龍形象在原始社會時期既已形成,對龍的尊崇亦源于上古,商周青銅器反映的是中原地區的特點,所鑄刻的龍紋飾是對已經固定的龍形象的繼承與發展。
經考古學家考證,甲骨文與金文書寫的“龍”字皆依東宮蒼龍七宿的星象所摹畫,而河南濮陽西水坡遺址45號墓陳尸、蚌塑所展現出的諸多方位元素亦與早期星象圖的格局相吻合,馮時先生在《中國天文考古學》中已有論述。龍的原型即源于上古天象,在先民的臆想中更幻化為神,自始便具有了通靈的文化含義。與此同時,先民在自然界中尋找可與之比勘的現實生物,附神其上,作為具象龍的生物原型。古脊椎動物學家通過考察濮陽蚌塑龍的身體各部分比例關系后認為,其原型應為揚子鱷。這一推論頗具合理性:其一,作為與恐龍同時代的生物,鱷是迄今活著的最原始的動物,在進化史上扮演著重要角色,是與史前爬蟲類動物連接的最后紐帶。
顯然在商周時代之前,鱷即已存在。其二,殷墟時期處于商王朝的最后時段,甲骨卜辭有大量獵獲犀、象的記載。商代至西周前期,中原地區仍為溫暖濕潤的亞熱帶氣候,在張丕遠先生主編的《中國歷史氣候變化》一書中《夏商以來中國東部氣候的冷暖變化》等相關章節,已有科學的論證,鱷在當時也并非罕見之物。山西石樓桃花莊出土的一件“龍紋觥”,是商代晚期器,不僅全器形制似鱷,而且腹飾鱷紋,堪為力證。其三,鱷體型龐大,強悍有力,兇殘冷血而極具攻擊性,令人望而生畏。雖然彼時鱷的形態未必如今所見,但從現代鱷魚的形態仍可窺見與青銅器上龍紋飾相似的諸多特點,比如形體比例、可上揚的尾部、銳利的指爪、凸起的雙目等,加之極具威力的特點,是與青銅器龍紋飾最為直接的生物原型實體。因此,中華特產揚子鱷很可能就是商周青銅器上龍紋的原型,反映著彼時彼地的特點。
三、龍紋飾的文化意義考源
龍紋大量應用于禮器,具有祥瑞意義是毋庸置疑的。龍紋飾的祥瑞意義直接導源于上古“四靈”觀念的形成。《禮記·禮運》篇對“四靈”觀念有著明確的表述: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故龍以為畜,故魚鮪不滄;鳳以為畜,故鳥不稿;麟以為畜,故獸不狨;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
孔穎達《正義》日:“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者,問答四靈名也。謂之“靈”者,謂神靈。以此四獸皆有神靈,異于他物,故謂之“靈”。
《周禮》鄭玄《注》對祭祀神祗用樂“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的解釋,也引用了此則《禮運》原文,并強調了德治與四靈顯現的關系,即“天地之神,四靈之知,非德至和則不至”,也正是“四靈征報”的體現: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故圣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以陰陽為端,以四時為柄,以日星為紀,月以為量,鬼神以為徒,五行以為質,禮義以為器,人情以為田,四靈以為畜。
鄭玄《注》日:天地以至于五行,其制作所取象也。禮義人情,其政治也。四靈者,其征報也。
孔穎達《正義》日:
“食味”者,人既是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故有此下之事也。五行各有味,人則并食之。……“四靈以為畜”者,此一句明征報也。圣人既法象天地,用禮義耕人情,故獲天地應以征報也。四靈并至,圣人畜之,如人養牛馬為畜。……“四靈以為畜”一句,論若行以前諸事,施之得所,則四靈報應也。
四靈紋飾在食器上廣為應用,不僅因其具有上述吉祥寓意,而且因其代表著鳥獸之靈長,如《大戴禮記·曾子天圓》篇所言:
……毛蟲之精者日麟,羽蟲之精者日風,介蟲之精者日龜,鱗蟲之精者日龍,倮蟲之精者曰圣人。
……茲四者,所以圣人役之也。[謂為之瑞又,《禮記》孔穎達《正義》引《樂緯》云:
……介蟲三百六十,龜為長;鱗蟲三百六十,龍為長;羽蟲三百六十,鳳為長;毛蟲三百六十,麟為長。
可見,在表達至高無上的崇敬與禮贊方面,四靈形象是與神柢、圣人身份最相匹配的器物紋飾。同時,四靈作為類屬之長,囊括了各種動物,是人類食物的重要來源。《運》篇的闡釋頗具代表性:“四靈以為畜,故飲食有由也。”鄭玄《注》日:“四靈與羞物為群。”孔穎達《正義》日:“四靈以為畜,故飲食有由也”,由,用也。靈是眾物之長,長既至,為圣人所畜,則其屬并隨其長而至,得以充庖廚,是“飲食有用”也。
因此,以“食物”為紐帶,建立起四靈紋飾與食器之間的必然聯系,也是四靈紋飾頻繁應用于食器的重要緣由。
龍與政治王權確立專屬關系肇始于《史記·高祖本紀》,即:
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姓劉氏,字季。父日太公,母日劉媼。其先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則見蛟龍于其上。已而有身,遂產高祖。
此則文獻記述了漢高祖劉邦傳奇的誕生經過,“真龍天子”的概念亦由此形成。之后,歷代帝王皆自命為上天之子、神龍的血脈,于是龍紋飾的應用范圍縮小到僅為皇室專用,并嚴明等級尊卑,御用龍紋飾絕對不可僭越,如明、清兩代即有皇帝御服五爪龍袍與親王服四爪蟒袍以相區別之說。
四、結語
綜上所述,原始社會各部族圖騰并不統一,龍并非華夏先民共同信奉的圖騰物象。商周青銅禮器上的龍紋飾亦非龍的原型,而是龍的形象發展到成熟階段的表現,無論是源于上古天象的含義,還是生物原型的特征,都體現著鮮明的中原地區特點。龍在先秦時期的文化含義更多的表現為源于“四靈”觀念的祥瑞意義,而未必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專用之物。直到漢代以后,龍紋飾與政治王權的關系愈加緊密,適用場合與人物身份也有了等級森嚴的明確規定。
本站論文資源均為來自網絡轉載,免費提供給廣大作者參考,不進行任何贏利,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管理員刪除! 快速論文發表網(www.vortexsignal.com)本中心和國內數百家期刊雜志社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可以幫客戶代發論文投稿.
投稿郵箱:ksfbw@126.com
客服Q Q:
82702382
聯系電話:15295038833
本站論文資源均為來自網絡轉載,免費提供給廣大作者參考,不進行任何贏利,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管理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