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對歷版全國統編《方劑學》教材中的祛暑劑內容進行了考查,發現不同版本教材中存在對祛暑劑單章設列和歸并于清熱劑的不同。基于方劑分類的邏輯與適用的雙重屬性,對祛暑劑二種不同處理思路的緣由進行了分析探討,認為祛暑劑的單列和歸并反映出編者對治法邏輯或臨床運用的傾向性。根據治法對方劑病證和功用具有涵括性的學術特點和中醫祛暑劑在立法和組方用藥方面的特點,提出將祛暑劑單列設章較為合理的觀點。
【關鍵詞】 方劑學;祛暑劑;教材;分類
高等中醫藥院校使用的方劑學統編教材已歷經7、8版的變更,期間包括行業、地區等適應于不同層次的教材版本總有近20余種。各版教材中的方劑分類大體為18~21類,其差異主要集中在表里雙解劑與和解劑、祛暑劑與清熱劑的歸并以及治瘍(癰瘍)劑的單立方面。本文擬就教材中的祛暑劑歸并或單列問題提出討論,以求同道斧正。
1 方劑分類及其意義
分類是人們對對象進行劃分和歸合,使其系統化的一種認識事物的方法。不同的分類方法獲得了不同的結果,分別反映出人們從不同角度對方劑本質或特性的某種理解。基于不同分類目的,或便于臨床選用,或體現方劑功效,或反映方劑之間的藥法聯系,或突出治法的統領作用,不同的分類方法有其各自的不同功能。其中,由于治法對方劑的治證與效用具有涵括性,故按治法分類,即“以法統方”一直為現代推崇和采用。同時因為“法隨證立”,治法分類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臨床對病證的認識,而基于不同角度對病證的分類就會有不同的病證內容,故目前治法方劑分類體系中出現基于八綱辨證(八法)的綜合治法(主流《方劑學》教材)和基于臟腑辨證的臟腑治法(陳潮祖先生《治法與方劑》)兩個系統并立的現狀。由于治法自身處于不斷發展之中,而基本治法又難以包括臨床全部的病證,因此治法分類也有其局限性,這大概就是景岳的“八陣”中設有“因陣”和汪昂《醫方集解》中采用以治法為主的綜合分類法的原因。總之,方劑的不同分類方法反映出了分類者對方劑學理邏輯性和方劑臨床運用性的不同價值取向。
2 祛暑劑在近代方書及教材中的類列
祛暑劑是治療暑病或祛除暑邪的一類方劑。所謂暑病則是夏季感受暑邪而發生的多種疾病的統稱。不同教材中祛暑劑內容的設置有所不同。一版、二版《中醫方劑學講義》、五版《方劑學》、七版《方劑學》、21世紀課程教材《方劑學》5部教材中均將祛暑劑單列立章,其中除七版教材中未對祛暑劑做進一步分類外,其余教材中的祛暑劑均下設清暑或祛暑清熱、祛暑解表、清暑利濕或祛暑利濕、清暑益氣四類,收載了清絡飲、香薷散(新加香薷飲)、六一散、桂苓甘露飲、清暑益氣湯等10余首方劑。不難看出,這些教材在內容上除了在祛暑與清暑的表述以及對個別正方與附方的處理上稍有不同外,并無太大差異。三版、四版《方劑學》和六版《方劑學》教材將祛暑定位在清暑,即清除暑熱之邪方面,于是將祛暑劑內容歸并到清熱劑中,并在該章中下設清熱祛暑劑一節。其中三版教材本節下收載香薷散、六一散、清暑益氣湯為正方,四版教材中收載六一散、清絡飲、清暑益氣湯為正方,六版教材中收載六一散、桂苓甘露飲、清暑益氣湯為正方。四、六版教材還將香薷散、新加香薷飲移入解表劑中。總體上看,歷版教材在圍繞祛暑劑內容設置上的主要不同在于是否將祛暑劑單列成章。
查考明·吳昆《醫方考》,其收方按病證分為七十二門,其中火門和暑門治方均單獨列立。清·汪昂《醫方集解》以治法分類為主結合臨床各科將方劑分為22類,其中清暑劑單列一類。
3 祛暑劑被單列或歸并于清熱劑的原由分析
將祛暑劑歸并于清熱劑中的主要考慮是:(1)暑熱同性。暑邪與熱邪均為陽邪,可耗傷津液,暑熱病發展也多遵循衛氣營血的傳變規律,治法類同,主要涉及清熱瀉火、清營涼血、芳香開竅、涼肝熄風等基本治法。(2)“夏暑發自陽明”由于暑熱發病之始多現陽明氣分證,白虎或白虎加參湯則為其正對之治方。(3)將祛暑劑主要定位于治療暑熱病,由于祛暑與清熱同類,因此歸并入清熱劑后避免了分章過細,能較好地體現分類的邏輯性。同時,考慮到清暑熱方的某些特點,在清熱劑下專設清熱祛暑一節以與其他清熱劑內容有所區別。不過三版教材中所收香薷散并不屬于清暑熱之劑;四版教材中以六一散、清絡飲、清暑益氣湯三首正方分別代表清暑利濕、清暑熱與清暑益氣三法;六版教材中則以六一散、桂苓甘露飲、清暑益氣湯三首正方代表清暑利濕與清暑益氣二法。將祛暑劑單列設章的主要考慮可能包括:(1)沿用汪昂《醫方集解》綜合分類法及其對祛暑劑單列的處理方法。(2)暑病不完全等同于通常的熱病及熱證。首先,暑為夏令之主氣,暑病具有明顯的季節性,所謂“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后夏至日者為病暑。”(《素問·熱論》)。其次,暑病在發病及病機上具有自己的特點,其臨床發病類型比較復雜,除了外感暑熱外,還包括寒暑束表、寒濕困脾、暑濕傷陽、暑傷氣津、暑熱內閉等證,治療上涉及到祛暑散寒、溫陽化濕、祛暑利濕、清暑益氣生津、芳香化濁、開竅醒腦等多法,如將祛暑劑歸并到清熱劑有掛一漏萬之嫌。(3)祛暑劑有一定的用藥專屬性。常用祛暑藥如鮮荷葉、荷梗、鮮銀花、絲瓜皮、西瓜翠衣、鮮扁豆花、鮮竹葉心等,大多具有采集的時令性;祛暑劑在主治上也多有一定的專屬性,如香薷飲、清絡飲、清暑益氣湯、六一散、桂苓甘露飲等方則僅用或主要于夏暑時病。
4 關于祛暑劑分類的思考 4.1 治法具有多層次的涵義[1] 從中醫辨治(證法方藥)體系的角度,治法是聯系證和方藥的中介;從治法與方、證關系的角度,治法既是針對方證而設立的治療方法,也是方藥配伍后整體功用的概括。由于方劑的功效與針對方證的治法具有相同的內涵,治法聯系方劑主治病證和功用兩方面,因此按治法來進行方劑分類會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或對方劑功用,或對方劑主治不同方面的側重。如解表、補益、瀉下、涌吐、和解、開竅、安神、固澀、祛痰等方劑偏向于方劑功用,而治風、祛濕、治燥、治瘍、驅蟲等類方劑則側重于所主病證。鑒于目前教材中方劑分類采用的是以治法為主的分類方法,故將祛暑劑單列為章是側重于所主病證方面的考慮,與以治法分類的本質含義并無邏輯上的沖突。 4.2 祛暑劑有自己相對的治法和方藥規律 通過單列祛暑劑章節能比較好的反映出暑病的基本類型和其治療立法及方藥規律,有利于學習者較為整體地把握中醫治療暑病的大法及其方藥。其實,一些教材將祛暑劑歸并到清熱劑后,下設“清熱祛暑”一節可能也是考慮到清熱祛暑在內容上有別于其他清熱劑,否則就完全沒有必要再設專節。至于一些可用于治暑的其他類方如清熱劑中的白虎湯、清營湯、犀角地黃湯,開竅劑中紫雪,祛濕劑中的甘露消毒飲,補益劑中的生脈散等方,雖然也常用于暑病不同階段病證的治療,但其臨床用于暑熱病的專屬性不大,自然不必放在祛暑劑章。 4.3 在現有的方劑分類體系中,可以找到分別對應于六淫中之五淫,如風、寒、濕、燥、火/熱之邪所導致的幾類病證的相應治方,如針對風病證的治風劑、針對寒病證的溫里劑、針對濕病證的祛濕劑、針對燥病證的治燥劑、針對火熱病證的清熱劑。而暑邪作為外感六淫之一,有其自身的屬性與致病特點,無論是暑病中的邪犯肌表的表證,還是暑入氣分的里證,各有其相應的針對性治法。如果不設祛暑劑,在邏輯上則有欠合理。 4.4 我國地域遼闊,地處東南的一些地區,夏季高溫持續時間較長,且多雨水,不僅暑病多發,而且在發病類型上也常表現出人群的多態性,于是祛暑劑則有很強的適應性。考慮到方劑分類的臨床適用性,將祛暑劑單列一章,提供相對完整的祛暑治療大法和主要方藥,也是臨床實際的需要。同時在一定意義上,祛暑劑也比較好地體現出在治暑方面的中醫經驗特色。 綜上,祛暑劑是“以祛暑藥為主組成,具有祛除暑邪的作用,用以治療各種暑病的一類方劑”。雖然前人關于暑病的發病類型、治療立法及方藥方面的內容豐繁,但總體上可分為表證類(夏月傷于風寒或感于風熱二證)、里證類(暑傷氣分、暑燔營血、氣陰散脫三證)及暑邪夾濕類(暑夾寒濕和暑夾濕熱二證)等基本類型,分別涉及到香薷飲、新加香薷飲;清絡飲、白虎湯、清暑益氣湯、清營湯、犀角地黃湯、生脈散;藿樸夏苓湯、大順散、桂苓甘露飲、六一散等具體治方。不難看出,以祛暑劑為綱(列章),以祛暑涉及到的祛暑解表、祛暑清熱、祛暑除濕幾類主要治法為目(下設節),在除去與其他章節重復方劑的基礎上,來組織祛暑劑內容的編寫是合理的。這樣的處理不僅體現了中醫在暑病治療立法、組方、用藥方面的特點,也比較符合目前方劑分類的邏輯及符合臨床實際的需求。當然,在本章的編寫中,如能通過概述對暑病類型和其治法的思路進行必要的概貌介紹,結合突出本章內容的主旨,則會使“祛暑劑”章在治法上具有更好的表征性,同時也避免了“掛一漏萬”之嫌。 【參考文獻】
1]謝鳴.治法的概念內涵及意義[J].中國醫藥學報,2002,9(3):1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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